广东省五华县河东镇浮湖村村民紧急求助信
尊敬的上级领导、媒体与全社会正义人士:
我们是广东省五华县河东镇浮湖村村民曾罗雄(身份证号:441424196512180774)和谢银梅(身份证号:441424197704290788。现因五华县油田某部门滥用职权、非法限制我们人身自由,并涉嫌徇私枉法,特此紧急求助!
2025年2月14日凌晨,同村村民曾伟雄、廖敬香公然违反土地争议协议,强行在争议土地上抢建围墙。为维护权益,我们拆除违建恢复原状。此后我们多次通过镇政府调解未果。然而,本属民事土地纠纷,油田某部门却越权介入,假借“调解”之名,行恐吓之实。
2025年3月11日,我们被诱至派出所。对方当事人并未到场,某部门强行将我们带至办案中心,命令更换拘留所服饰、收缴手机,非法限制人身自由长达6小时(10:30至16:30)。期间未出示任何法律文书、未告知权利、未通知家属,并强制验血准备送拘。直至县公安局认定“双方均有过错、互不追责”,我们才被释放!
我们强烈控告如下:
一、某部门滥用职权,毫无法律依据欲实施拘留。涉案围墙经鉴定仅值1190元,远未达故意毁财罪立案标准(5000元),且纠纷本质为民事争议,派出所越权插手已属违法。
二、严重违反法定程序,非法限制公民人身自由。未依法出示证件及文书,未报县公安局批准,未办理拘留手续,行为已涉嫌非法拘禁。
三、涉嫌徇私枉法,与对方当事人存在利益关联。包括:违规揽权介入民事纠纷;调解只传唤我方并威逼妥协;未办手续却扬言拘留;更恶劣的是,某部门竟将我们在办案中心的视频通过微信发送给廖敬香一方,公然示好徇私!
我们人身自由遭非法侵犯,执法者却滥权枉法。若纵容此类行径,何谈法治公正?我们恳请上级部门:
1. 立即立案调查某部门滥用职权、徇私枉法行为;
2. 责令其赔礼道歉、消除影响,并依法免职、清除出公安队伍;
3. 彻查其是否存在受贿索贿等违法犯罪行为。
时间紧迫,公义不可欺!求请上级与社会各界关注此事,捍卫法律尊严,还我们公道!
紧急求助人:曾罗雄、谢银梅
联系电话:13923016678、18219043193
2025年11月27日








